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山东省民政厅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山 东 省 民 政 厅
山 东 省 财 政 厅
关于印发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
管理办法的通知
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民政局、财政局:
为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,保障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修,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结合我省实际,我们制定了《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山东省民政厅
山东省财政厅
2020年5月28日